為保護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志產品,規范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志產品生產經營秩序,近日,潮州市人民政府印發《潮州市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自5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明確了潮州市30個鎮、茶區納入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范圍。

30個鎮、茶區分別為:
潮安區:鳳凰鎮、文祠鎮、登塘鎮、赤鳳鎮、歸湖鎮、古巷鎮、鳳塘鎮、萬峰林場、楓溪鎮的云步草嵐武、槐山崗區。
饒平縣:浮濱鎮、錢東鎮、樟溪鎮、浮山鎮、湯溪鎮、三饒鎮、聯饒鎮、新圩鎮、新豐鎮、饒洋鎮、上饒鎮、建饒鎮、高堂鎮、新塘鎮、東山鎮。
湘橋區:橋東街道、意溪鎮、磷溪鎮、官塘鎮、鐵鋪鎮。
據悉,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志產品是指茶葉鮮葉產自潮州市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在保護區域內按照標準加工生產,品質達到標準要求的茶葉。
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內從事茶葉生產的經營者,凡符合使用條件的,均可向潮州市市場監管局提出使用專用標志的申請。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合法使用人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時,應按國家知識產權局《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指定位置標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應同時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和“鳳凰單叢(樅)茶”名稱,并在產品標簽或包裝物上標注所執行的地理標志標準代號或批準公告號。
如有在產地范圍外的相同或者類似產品上使用鳳凰單叢(樅)茶地理標志產品名稱或相似名稱誤導公眾等行為,有關部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文、圖 | 記者 曾柯權
▲此文章圖文來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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