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人沒有不愛的薄殼迎來最肥美的季節!
土神的祭祀,是種社區性的節日。潮汕人把這種節日俗稱為“營大老爺”。
這種節日起源于土地崇拜,上地崇拜導致土神的產生。土地之神,古人稱之為“社”,潮汕人則把它叫做土地公或者伯公。土神的祭祀,有兩種性質。一種出于對所耕種的土地的崇拜,是對土地上生長五谷,供給人們食糧的報德;一種出于對所定居的土地的崇拜,是對土地營建鄉邑,保護人門安居的感恩。在亡古時期已經是這樣。商代的甲骨文,就有“要不要向邦國的土神祈求豐年”的卜問(《前》4·17·3);近年在鄭州商代工城遺址發掘出一處以立石為中心的祭祀地,考古學家說,這是建城時祭祀土神的遺跡(裴明相《鄭州商代王城的布局及其文化內涵》)。在潮汕,伯公的祭祀仍然保留著這兩種性質。上面提到的六月廿六引自公生,屬于前一種性質。潮汕人建房子、創村寨要先拜伯公,屬于后一種性質,而鄉閭間在春日對伯公的祭祀,則兩種性質兼具。例如:
《普寧縣志》載:
(二月)春社日,各鄉農民具香帛、酒饌,相率祀其鄉之土神,以祈谷。祀畢,聚飲于神側,曰“做社”。
《南澳縣志》也載:
(二月)二日,各街社里逐戶斂錢,宰牲演戲,賽當境土神,名曰“春祈福”。
春日社神的祭祀,既有五谷豐登的祈禱,也有臺境安寧的冀求。在潮汕社會最基層的里社,社神大多就是伯公。
營大老爺是由鄉閭的伯公祭祀發展而來的。
鄉間社神的祭祀,本來只是一種宗教儀式,后來,由于在祭祀過程出現了某種社會組織形式,社祭本身也就開始有了其他的功能,這種發展,在南北朝時已經出現。
《荊楚歲時記》說:
社日,四鄰并結綜,會社牲醪,為屋于樹下,先祭神,然后飧其昨。
可知梁朝時候,社祭之日,鄰里合會醵錢買辦牲酒祭品,先祭過土神,然后大家一起聚餐。社祭除了酬神之外,顯然也有了增進鄰里團結、加強鄉村治理的作用。于是,隨著歷史的發展,在社區的整合與擴展的過程,產生了社祭和廟祀的混和,即在一個擴大了的社區中,由某一座神廟承擔起社壇的功能。這座神廟所供奉的某一位神明也就成為這個社區的社神,潮汕人將它稱做“大老爺”。
潮汕各地的大老爺名目眾多。其中有進入朝廷規定把典的神明,如城隍、關爺、媽祖等等;有佛道諸神,如南極大帝、玄天上帝、呂祖等等;更多的是民間創設奉祀的雜神,如三山國王、安濟圣王、雙忠圣工、雨仙爺、水仙爺、龍尾爺、珍珠娘等等。在一個相對獨立的社區里,各色名目的老爺按照其祭祀范圍的大小,被組織在一個有等級的系統之中。在鄉村,里社各有所祀的伯公,全村有共祀的大老爺;有些地方,相鄰的幾個村子由于行政上或者經濟上的原因而有了密切的關系,也有數村共祀的大老爺。在城鎮,街巷各有所祀的伯公,各坊有共祀的大老爺,而其上又有全城鎮共祀的大老爺。這些伯公、老爺的祭祀,還保留著上古上神春祈的遺風,時間集中在農歷年初,故潮汕有“營神正、二月”的俗諺?
營神的營,是潮汕方言詞,在這個短語里,它保留著回繞(《漢書顏注》)和畛域(《文選薛注》)的古義。上神的祭杞而稱作“營大老爺”,是因為祭祀過程,必有土神巡土安境的儀式。照潮汕人通常的說法,營老爺分文營和武營兩種。在最基層的社區,文營的做法,是在祭祀儀式過后。將老爺請上神轎,由選定的丁壯抬著,儀仗鼓樂前導,巡遍社區的每一條巷子,再繞社區的邊界游行一圈, 回到神廠。武營的做法,一般只有鄉村社區才采用。祭祀儀式過后,要先用紅布將神像捆緊在神轎上,做好疾跑的準備。營神開始,各條巷子的巷頭都燃起篝火。丁壯們抬起神像,飛奔來到篝火前,用力把神座舉到頭上,縱身跳過火堆,跑過小巷。跑完村里的巷子,又跑出田洋,抬著老爺巡游村界,回到神廠。潮汕人把這種做法叫做“走老爺”——潮州話的走,是跑的意思,這也是一個保留著古義的方言詞。不管是文營還是武營,其原始意義,都在凈土驅邪。不過,這一宗教儀式對于每個社區,實際上又有著整頓社區秩序、強化社區治理的功能。
在營大老爺的日子,要演戲酬神。老爺出巡的儀仗隊伍,由標旗、彩景、醒獅、歌舞、大鑼鼓、潮樂隊各個并不固定的部分組成,盡管由于社區具體情況不同,儀仗隊的規模可能差別甚大,但都充分展示了觀賞和娛樂的性質。于是,坊鄉的這種土神之祭,毫無疑義地成為一個社區性的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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